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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

公司大员工兼职辅导员选拔管理办法(修订)

2017年06月07日 10:31  点击:[]

 

               

 

 

                      公司大员工兼职辅导员选拔管理办法(修订)

大员工兼职辅导员是学校为实施大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员工发展指导和员工事务管理而设置的兼职工作岗位。

一、大员工兼职辅导员的选拔

(一)选拔标准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政治辨别能力和坚定的思想信念,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一定的理论素质,具有较强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

2、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学习成绩优秀,对专业知识有一定的了解,能起到标兵和模范带头作用,综合素质测评排名须在班级前50%。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组织和动员员工开展各种宣传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乐于奉献,勇于探索,经得起各种环境的考验。

5、被推选人原则上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担任过员工干部。

6、推选人在校期间不得有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二)选拔原则

1、坚持党委领导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和队伍精干、有利工作的原则。

3、大员工兼职辅导员原则上由大三年级员工担任,即员工可在大二第二学期申报。

4、大员工兼职辅导员的职数,根据各学院(部)大一新生班级数量和班额配备,40人以上班级每班配2人,40人以下班级每班配1人。

(三)选拔时间与程序

大员工兼职辅导员选拔工作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在党委员工工作部指导下,根据各学院(部)实际情况,通过个人申请、学院(部)员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党委员工工作部审议公示后予以聘任。对选拔聘用的员工辅导员,由所在学院(部)进行工作培训后上岗。

二、大员工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协助专职辅导员做好班级员工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班级、员工公寓,了解每一位同学的信息,实时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关心员工的实际困难,按照学校、学院要求做好员工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正面引导教育员工。

2、协助班主任、专职辅导员做好班级员工骨干队伍的指导和培养。在公司党团工作的总体指导下,协助做好员工党员和班级员工干部队伍的培养工作;加强班团干部的培训和教育,协助班主任组织召开班、团会议,调研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并协调解决。
   3、协助班主任抓好班风建设和学风建设。强化班级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严格的课堂、晚自习及各项集体活动考勤制度,通过跟班查课、查晚自习,抓考勤,强化员工纪律意识,引领所带班级树立良好的班风。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内各类奖助学金评选、评奖、评优、推先、上党课、入党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员工预警管理制度,对学业预警、违纪预警员工,结合每位员工实际,查找原因和对策,帮助被预警员工转化和提高,推动班级形成积极向上的学风。

4、协助班主任做好帮困助学工作。掌握班级困难群体员工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为每位员工建立档案,指导困难员工在提高学业成绩的同时,积极帮助他们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相关助学金,申报勤工助学岗位等,培养员工自强自立的精神和感恩回报的意识,做到经济和精神的双重资助和帮扶。

5、协助班主任、辅导员做好班级员工的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的素养和意识。通过经常性的谈心、谈话、走访,帮助员工处理好入学适应、学习成才、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困惑和问题。重视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长管理,协助做好心理危机员工的初步疏导工作。

6、协助班主任做好员工公寓管理。深入员工宿舍,督促员工做好文明宿舍建设,及时了解各个宿舍成员的实际状况,解决员工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好宿舍内各类矛盾的化解和引导。坚持每周检查员工宿舍的卫生、安全,对违反学校员工公寓管理的现象和行为及时整改和纠正,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班主任和学院。

7、协助班主任、辅导员做好员工突发事件处理。学习、熟悉学校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流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各类突发事件,配合学校、学院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8、指导班、团委组织班级员工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策划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班团活动,提升员工综合素养。

三、大员工兼职辅导员的管理与考核

(一)大员工兼职辅导员由党委员工工作部进行宏观指导与监督管理,各学院(部)员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大员工优秀兼职辅导员由各学院(部)按照下达的名额进行推荐,党委员工工作部审核确定优秀大员工兼职辅导员人选,并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二)学校每年6月份对大员工兼职辅导员进行学年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员工综合测评体系,考核合格的大员工兼职辅导员在综合测评中予以相应的加分。担任大员工兼职辅导员期间,因个人失误造成所带班级重大事故、个人受到校纪处分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经党委员工工作部评议后,予以解聘。

考核内容:

1、自身思想政治素质,组织观念,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

2、所带班级班风、学风建设情况;

3、指导班级开展各项活动情况及效果;

4、所带班级员工组织建设及员工骨干队伍建设情况;

5、所带班级受到奖惩情况及班级员工受到预警的比例及预警转化提高率;

6、所带班级员工在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各类评奖、评助、推优等活动中的表现情况;

7、所带班级员工宿舍管理情况及其效果;

8、所带班级突发事故配合处理情况;

9、组织所带班级参加学校和学院举办的校园文化活动情况,组织员工参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情况及其成效。

四、大员工兼职辅导员工作经考核合格者,学校依据相应的规定给予一定的工作报酬。

五、本办法由党委员工工作部(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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